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20-07-16   字体:【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把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疑难病、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中医药的作用再次得到了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认可。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院于195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在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和山东省的号召,先后多次派出重症、呼吸等专业医护人员支援湖北抗疫一线,为最终取得疫情防控的胜利作出中医药贡献。

    未来,我们一定会继续坚定中西医结合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急危重症救治水平,为建设“中医特色突出、西医技术卓越、综合实力雄厚、服务品质优良”的一流中医院而不断努力。现诚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篮球比分,篮球比分90vs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7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等。

    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于202010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的精神,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在试用期内取得并向医院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医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sdutcm.edu.cn)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dzydf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dzydfy.com)“人力资源-人才招聘”栏相应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自本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审核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